一、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,教育部體育署字今年每月常態發放青春動滋券,鼓勵16至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。
二、領券資格:16至22歲且現有戶籍之國民
1、112年度:出生日期為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。
2、113年度:出生日期為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。
其餘資訊如海報附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