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5月16日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110018881號函辦理。 二、請於辦理路跑活動前,依「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」規定訂定實施計畫(包含是否依相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)並作成檢核表,送活動所在地或道路主管機關審核後,始得開放報名。
詳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