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選拔條件:為本校校友(含臺北市立大學、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、前臺北市立師範學院(師專、師範)、前臺北市立體育學院(體專)畢業者),學行俱佳足為楷模,且具以下優異事蹟者:
(一) 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者。
(ニ) 在專業或事業上有傑出成就者。
(三) 對本校建設或發展有重大貢獻者。
二、受理推薦: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(星期四)止
詳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