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對象:
凡年滿二十歲(報名時應年滿二十歲),並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:
一、102-106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委託設立之國民體適能檢測站相關人員。
二、全國各級學校之教育人員。
三、全國公(私)立醫療衛生院所相關人員。
四、全國體育運動單項學會/協會/團體相關人員。
五、全國公(私)立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科系所學生。
六、已取得「國民體適能檢測員研習證書」,欲參加檢定考試者。
辦理時間及地點:
一、臺中場次:
107 年7 月13 日(星期五)至15 日(星期日),為期3 天;假童綜合醫
院舉行(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8 段699 號)。
二、高雄場次:
107 年7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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