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延續動滋券成效,及鼓勵青年族群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 觀賞賽事,讓運動成為伴隨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,規劃每 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,相關 規劃如下:
(一)領券資格:16歲至22歲(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0年1月1 日至96年12月31日止),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。
(二)領用期程: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2月31日,逾期失 效,若延長領用期程,將另外公告。明(113)年度之後 的發放及使用期程,將於今年度青春動滋券發放作業完 成之後,再行對外公布。
(三)領用方式:至動滋網領取青春動滋券頁面,輸入姓名、 身分證號、出生年月日、手機號碼、...
觀看完整文章